交通信号灯是指挥交通运行的信号灯,一般由红灯、绿灯、黄灯组成。红灯表示禁止通行,绿灯表示准许通行,黄灯表示警示。
交通信号灯分为:机动车信号灯、非机动车信号灯、人行横道信号灯、方向指示指示灯(箭头信号灯)、车道信号灯、闪光警告信号灯、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。
人的视网膜含有杆状和三种锥状感光细胞,杆状细胞对黄色的光特别敏感,三种锥状细胞则分别对红光、绿光及蓝光敏感。由于这种视觉结构,人容易分辨红色与绿色。虽然黄色与蓝色也容易分辨,但因为眼球对蓝光敏感的感光细胞较少,所以分辨颜色,还是以红、绿色为佳。
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
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、黄色、绿色三个无图案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,指导机动车通行。
非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、黄色、绿色三个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,指导非机动车通行。
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。
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。
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
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,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。
红灯亮时,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自行车三轮车
转弯前须减速慢行,向后瞭望,伸手示意,不准突然猛拐。
通过陡坡,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,须下车推行。
不准双手离把,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。
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。
不准扶身并行,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。
骑三轮车不准并行。
未满16周岁的人,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。
未满12周岁的儿童,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、三轮车和推、拉人力车。